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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百户农家新增汽车11台

  本报讯(记者 李杜)昨日,家住长沙县 梨镇金托村梁家园组的青年农民刘志刚,驾着一辆系着崭新红绸的新皮卡,载着妻儿前往跳马乡给外婆拜年。刘志刚的母亲彭孟奇告诉记者,她所在的梁家园组有40余户村民,年前新添的汽车就有四五台,而且多是小轿车。开车拜年,成为今年春节星城农家过年新景象。

  汽车也成了农民采购的年货

  今年长沙四县(市)的一些农家过年有了新景象,农舍前的禾堂坪里停着汽车,多的甚至有两三台。长沙县安沙镇的李震家门口就有三台,其中两台是城里的舅舅回乡走亲戚开的,另一台崭新的小汽车则是他自购的,过年时,一大家子10余口人分坐三辆车去串门,甚至去灰汤泡温泉。“汽车就是我买的年货之一。”李震说。买年货对长沙农民而言,不再是食品大采购,汽车一类“奢侈品”也被“装”进村民年货采购的“篮子”中。除夕前日,市统计局发布了对1000户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抽样调查的统计分析,结果显示,长沙农民花钱购买汽车等耐用消费品的支出增长最快,其中购车增幅排在首位,每百户村民家庭新增汽车11.31台。

  农民消费由温饱型转向小康型

  这份统计分别以2005年和2010年为起、止统计分析时间点,统计数据显示:长沙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4166.23元增加到7532.56元,支出增加3366.33元,增长80.8%。

  调查显示,2010年,星城农民八大项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表现为“六升二降”。比重下降的为食品消费、文化教育娱乐消费。食品支出比重下降,说明长沙农民消费已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比重下降,主要受益于国家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此外,生活消费比重上升的项目,有居住类、烟酒及用品类、医疗保健用品及个人用品类、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交通及通讯类。比重上升的购买品,不少属于潮流时尚等消费品。

  在长沙农民家庭增幅较快的耐用消费品榜单上,排首位的是汽车。调查显示,2010年,每百户家庭中,汽车增加了11.31台,增长3.77倍;其次是家用计算机,增加了15.4台,增长1.93倍;空调增加54台,增长1.86倍。增加量最多的是移动电话,每百户家庭增加移动电话71.9部,增长64.8%。此外,电冰箱增加31台,增长60.8%;照相机增加7.2台,增长60%。与此同时,增幅在50%以上的家电还有吸尘器、微波炉等“小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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