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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10招难防"恶导游" 旅议会称可助事后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07日09:57  中国新闻网 官方微博

  视频:安徽游客已经接受香港女导游道歉  来源:中央电视台

  香港10招遏导游强迫购物 情节轻者劝谕处理(图)

  中新网2月7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旅游业议会10招新规定刚生效5天,即发生导游强迫购物“丑闻”,令人质疑措施成效。对此,香港旅议会主席胡兆英指,“学校有校规,也防不了有学生逃课”,新10招防不了“出事”,却能在出事后让议会有权力深入调查并惩处业内的违规行为。

  自“恶珍事件”后衍生的新规管10招,社会均寄予厚望。胡兆英6日称,是次事件并非反映议会10招失效,反指新例正好发挥作用:以往出事,议会即使收到投诉,旅行社有权以商业秘密为由,不向议会提供足够资料,而在新例下,议会有权要旅行社提交与内地组团社的合作文件,并要求旅行社解释成本计算方法,以确认并非零负团费旅行团,亦可要求旅行社提交与导游的服务协议文件,了解导游所得的酬劳,从而确认有关旅行社是否违规。

  据悉,涉事女导游是俗称“刀手”的导游,过去属高收入一群,但旅议会本月起推出新10招加强规管,有人疑因新10招可能影响收入,故希望趁措施实施初期,监管可能未算严厉前,趁机“宰客”。带团期间,有人却因情急催迫旅客购物,对旅客出言不逊,结果引起双方冲突。

  另外,一直反对议会10招的导游总工会会长黄嘉毅,6日批评新措施实施以来,据了解仍有80%导游带团时没有底薪,他批评新措施虽声称要保障导游收入,但并没有列出底薪的实际水平,始终不能保障导游。

  对此,胡兆英回应指,倘收到导游投诉,并发现旅行社不按指引保障导游收入,议会必会严肃处理,惟导游往往忧虑影响日后生计,不愿挺身投诉,面对这等“无头公案”,议会亦难以处理。

  胡兆英强调,旅议会没有权力规定旅行社与导游之间硬性订明薪酬水平,但议会要求旅行社必须给予导游小费,建议每接待一名内地客每天可获25元小费。(记者 郝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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