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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7天均加班工资最少719.1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08日03:0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2月7日讯(记者 傅晓峰)很多人到了正月初六就开始准备上班,春节期间加班的员工则关心加班工资怎么算。记者今天采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人士了解到,按照目前济南市月最低工资标准920元计算,春节7天都加班至少可拿到719.1元,相当于月工资的78%。

  春节7天加班由两部分组成,即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安排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在休息日工作的,企业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春节后4天加班的劳动者,是补休还是支付加班工资由企业自行决定。根据薪酬计算方法,制度计薪日为21.75天。

  按照目前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920元计算,在2月2日、3日、4日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天加班工资为:920元÷21.75×300%=126.9元;在2月5日、6日、7日、8日休息日加班且不补休,每天加班工资为:920元÷21.75×200%=84.6元。如果春节7天假期都在加班且没有安排补休,至少可以领到719.1元加班工资。

  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很多企业习惯在春节给加班职工发“红包”,并且把“红包”视作职工的加班工资。事实上,“红包”是对员工一年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类似于年终奖,不能代替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对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或支付标准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举报时必须准备好加班记录、劳动合同、书面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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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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