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导游与内地游客打架追踪
本报讯 香港女导游与内地游客涉嫌在公众地方打架,3人7日到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3人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裁判官判每人罚款1000元及守行为一年,其间不得犯暴力及威吓等有关的罪行。
政府会继续检讨管理措施
涉案的内地游客张勇及太太通过代表律师发表声明,表示这一趟难忘的香港旅程已经圆满结束,两人下午会返回内地。而在香港短短数日内经历的甜酸苦辣,希望随着一般游客不会经历的法庭程序结束。声明最后感谢香港各界朋友的关心。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对此事件感到遗憾,称政府正构思加强规管旅游业界的措施,稍后会向立法会提交意见。而旅游业议会表示已要求负责接待的友佳旅行社在14天内提交报告。
刘吴惠兰认为即使只有一宗都不能接受,大大影响香港旅游业界的声誉。她表示,旅游业议会已跟进事件,书面要求负责接待的友佳旅行社提交全面报告。而政府亦会继续检讨规管旅游业界的措施,有关检讨涵盖规管架构及相关法制、旅行社发牌制度以及令业界有清晰的法律基础等。稍后会提交报告给立法会小组讨论。
旅游业议会主席胡兆英表示,会接触发生旅客同导游冲突的友佳旅行社负责人,要求交出与内地旅行社签署的合同、有没有和导游签工作协议、是否一团一导游等相关资料,须在14天内提交报告。
胡兆英称,旅行社记分制规定旅行社要确保前线导游服务态度良好,否则旅行社亦会受惩处。他呼吁业界要以客为先,要向导游提供最基本的收入保障,以免其过度依赖佣金作为收入。(中新)
导游强迫购物旅行社要负责
又讯 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表示,报告内容包括友佳旅行社与内地组团社的合约、导游薪酬相关合同等。拿到有关文件后,会与国家旅游局核实确认,最重要的是友佳向内地组团社收取了多少钱,如果是低于成本价接团,变相零团费甚至负团费,便属于违反指引,会交由旅游业议会下属的规则委员会跟进。
据悉,香港警方当日在庭上并未提供证物起诉。
为使入境内地旅游团规范化和香港旅游业走向“健康化”,并让内地到香港游客享受更好的旅游服务,香港旅游业议会去年底推出“十招”措施并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十招”措施包括旅行社和导游“记分制”、“一团一导游”制度,以及旅行社必须聘用有证导游,并向其支付底薪、出团费等服务酬劳,不得要求导游垫付团费;导游如果发生强迫购物行为,所属旅行社要负连带责任;旅行社须向入境团旅客发放行程表,提供香港接待旅行社和导游的名字和联络电话等。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