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继续实行各项化肥生产流通优惠政策和价格,维持化肥价格的基本稳定。
根据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等9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1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为缓解化肥企业成本压力,维持化肥价格基本稳定,各地要对化肥生产用电和天然气继续实行价格优惠,对化肥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优惠运价并免收铁路建设基金。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部门督促供电、供气、运输等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对化肥行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对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的行为要坚决纠正。
通知还要求各级工商、质检、农业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肥、虚标含量、偷减养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大案要案公开曝光。
通知要求各地全力做好春耕化肥生产和供应工作,保障化肥企业正常生产用电和化肥生产原料供应,不得对化肥企业拉闸限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