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湖南民情风俗报告书》称,湖南人嗜食槟榔,以湘潭、常德两地为最。不过,长沙新春礼俗拜年时用槟榔待客,却比湘潭和常德的嗜食槟榔更有名。
长沙人拜年,从正月初一开始。1925年吴晦华在《长沙一览》中说:长沙人的“元旦贺岁”,在“正月初一四鼓时,设香烛果品酒醴等物,长幼悉整衣冠,拜天地祖宗家神,然后少长以次拜贺。谓之‘贺年’。黎明出行,至戚至友入门交贺,疏远者仅临门投红帖。大约初四五为止。乡间贺岁,有延至二月初旬者。谚云:‘青草盖马蹄,正是拜年时。’”
有客拜年,必待之以礼,所谓“客来主不顾,应恐是痴人”。长沙新春拜年待客之道,除果盘点心外,必设有槟榔,并且非槟榔不为礼也,1923年上海广益书局刊行的《中华全国风俗志》中有胡朴安辑录的《长沙新年纪俗诗》说:
爆竹声中贵客来,
香茶奉罢果盘开。
槟榔元宝双双赠,
恭喜今年大发财。
胡朴安自注说:新年客来,须放爆竹迎接。入座时送上槟榔两枚,谓之元宝,取发财之意。
其实,旧时长沙新春待客槟榔,一般取用破开的小槟榔,点上桂子油,并裹上喜气洋洋的红纸,状若元宝。此待客礼俗,上世纪50年代犹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