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何璐依 记者 袁玮)去年4月的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无情吞噬了公司存放在厂房仓库内的几乎所有灯具,眼看年关将至,公司却因这一场大火导致无法支付员工工资。面对辛苦工作一年,盼望回家过年的员工,虹口区法院民二庭积极行动帮助员工和公司渡过难关,解决他们实实在在困难,在法院的努力下,出租仓库的工厂先期支付了20万元补偿款,使得员工顺利拿到回家过年的工资、奖金。
去年4月17日傍晚,上海某老厂房突发大火,尽管经过消防队员的奋力扑救,阻止了火势的进一步蔓延,但大火还是烧毁厂房仓库五楼的全部财产,某公司堆放的价值百万元的灯具也未能幸免。
由于事故原因未有定论,损失多少仍在评估,案件一时难以判决。可是农历新年即将来临,公司受到火灾事故的影响,无法支付工人工资。无奈之下,公司写信给虹口法院的承办法官,希望法官能想办法解公司的燃眉之急。
工厂开始称企业经济效益很不好,否则也不会把厂房改造成仓库出租,如此大的损失他们一下子无法弥补,只能拿出几万元表示歉意。经过法官的努力,工厂终于同意先期支付20万元,解决员工们眼下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