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香港导游与内地游客冲突事件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涉案的香港导游和两名内地游客以“涉嫌在公众地方打架”,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裁判官判每人罚款1000元及守行为一年,其间不得干犯暴力及威吓有关的罪行。
涉案的内地游客张勇及太太随后通过代表律师发表声明,表示这一趟难忘的香港旅程已经圆满结束,两人下午会返回内地。而在港短短数日内经历甜酸苦辣,希望随着一般游客不会经历的法庭程序结束,声明最后感谢香港各界朋友的关心。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表示,对此事件感到遗憾。她表示,旅游业议会已跟进事件,书面要求负责接待的友佳旅行社提交全面报告。而政府亦会继续检讨规管旅游业界的措施,有关检讨涵盖规管架构及相关法制、旅行社发牌制度以及令业界有清晰的法律基础等,稍后会提交报告予立法会小组讨论。
旅游业议会主席胡兆英表示,会接触发生旅客同导游冲突的友佳旅行社负责人,要求交出与内地旅行社签署的合同、有没有和导游签工作协议、是否一团一导游等相关资料,须在14天内提交报告。
胡兆英称,旅行社记分制规定旅行社要确保前线导游服务态度良好,否则旅行社亦会受惩处。他呼吁业界要以客为先,及向导游提供最基本收入保障,以免过度依赖佣金作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