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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旭辉 检察长也爱亲自办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08日14: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官方微博

  姚旭辉2001年至2008年任东莞市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9年1月任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姚旭辉两次被省检察院评为广东省优秀基层检察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为了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姚旭辉非常重视加强干警的思想教育,他主持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然后通过制度管人、管事,大家都服气。

  为了提高业务素质,姚旭辉大力引进人才和加强教育培训,使干警的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本科以上学历达97.3%。全院形成了以法律本科为主、研究生为辅的高学历人才体系,该院司法考试年平均通过率名列全省前茅。

  多年来,这家基层检察院以全省检察机关约1/100的办案力量,办理了占全省1/10、全国1/100的刑事案件,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办案任务。该院的案件质量保持“无超期、无违法违纪办案、无办案事故”的“三无”高标准,有罪判决率达到99.99%,实现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双优。

  担任检察长后,繁重的管理工作使姚旭辉不大可能经常办案,但他仍然念念不忘办案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他亲自办理,亲自出庭公诉。

  2003年,市区检察院受理了金沙灵塔园非法集资案,姚旭辉决定由自己来办理。这是一宗非法集资金额达两亿多元,非常复杂、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受害群众众多的大案。

  一百多卷卷宗,上千名受害者的各种申诉材料,他一一亲自细看,认真做好各种笔录,撰写起诉书,并出庭公诉,使8名罪犯受到法律的严惩。那段时间,他除了白天正常工作外,晚上还挑灯夜战审阅案件,办公室的灯光,常常亮到深夜。

  办理案件时,姚旭辉坚决不办人情案。湖南一家企业,生产具有危险性的化工产品,没经过批准就在东莞大量销售,构成了销售危险物品罪。但主犯是当地的人大代表,当地的政府领导和企业领导不断前来说情,要求不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姚旭辉在各种诱惑和说情者面前,铁面无私,排除干扰,最后将罪犯送上了审判席。

  羊城晚报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林俊杰 石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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