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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检察院对2个集体和7名个人记功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08日23:15  正义网

  正义网重庆2月8日电(记者 沈义)日前,重庆市检察院党组决定,对在2010年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该院计划财务装备处等2个集体和7名个人予以记功奖励。

  该院检察长办公室克服任务重、人手少等困难,撰写质量较高的综合材料60余篇;编发的信息被市委办公厅采用31条,高检院办公厅采用51条,中央办公厅采用11条,市委领导批示5条,曹建明检察长批示16条,中央领导批示2条;信息工作连续四年在高检院考核中名列前三名,为此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检察日报》社驻重庆记者站站长沈义及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张凌等7人,被分别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该院公诉二处助理检察员付蓓蕾在审查刘有明、游家华运输毒品案时,发现周勇有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遂建议追诉周勇。周勇因运输、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付蓓蕾因此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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