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凤珍
□抓住了三项重点工作,也就抓住了当前检察工作的根本
□正确理解和把握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的关系
□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在不断升温的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大潮中,地处西南边陲的云南渐渐显露出巨大的发展潜力。云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确立了“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战略目标。检察工作如何结合“桥头堡”战略实施,在机制创新中不断开创新局面?就此,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晏友琼近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您对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贯彻实施“桥头堡”战略有什么期望?
晏友琼:“桥头堡”战略的确立,使云南发展获得了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牢牢抓住这个机遇,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是云南各级各部门的历史责任。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和省委八届十次会议精神,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服务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经济社会发展,使命神圣,任重道远。无论是从担负的职责任务看,还是从加强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看,抓住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也就抓住了桥头堡建设和当前检察工作的根本。
记者:您对过去一年云南检察工作的印象如何?
晏友琼:我一直很关注检察工作,每年都要专程到省检察院调研,经常阅读反映全省检察工作的材料。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扎实抓好省检察院制定的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16条意见和保障民生9条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在办案中促进发展,在执法中保障民生,在监督中维护稳定,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检察干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的刑事犯罪活动,坚持热情服务、文明办案、公正执法,树立了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记者:您对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代表联系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晏友琼:每年全省人代会闭幕后,省检察院都立即系统梳理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今年初,省检察院还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规范性意见,体现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也体现出检察机关能够正确理解和把握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的关系,正确把握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关系。
记者:去年,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决议》(下称《决议》),对检察工作是一次良好机遇,请您谈谈作出这一《决议》的目的。
晏友琼:《决议》的出台,表明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性,要求检察机关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和政法各部门的支持,也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促进诉讼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希望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完善工作机制,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依法运用抗诉、纠正违法通知、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对各个诉讼环节开展监督,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坚持把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作为强化诉讼监督的重要手段,提升监督实效。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办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领域发生的、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职务犯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冲突。
记者:您对新年度全省检察工作有什么新的期望?晏友琼: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的关键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90周年。希望全省检察干警不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定党的信念,不断深化执法为民活动,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历史重任。希望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研究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刻领会检察机关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更好地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