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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全省统一选任人民监督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09日03: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刘德华

  本报讯(记者刘德华)春节前,四川省检察院下发通知,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期间该省各级检察机关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任期未届满的,由省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新的要求统一确认为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同时,四川省检察院还将部署开展人民监督员委员会试点工作。

  据介绍,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期间,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都是由各级检察院在本辖区内自行组织选任。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后,根据高检院的新规定,省级检察院可以统一组织选任人民监督员。通知指出,四川省检察机关将建立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库,在市级检察院辖区分设子库,所选任人员统称为“四川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试点期间已经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不愿继续担任或经审查不符合新的选任条件的,其职务自动解除,缺额按要求统一进行补选。

  另据四川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该院已确定在自贡市开展人民监督员外部化选任试点,成立由政法委牵头,人大、政协、法院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共同负责监督员的选任、增补及职务解除工作,提高人民监督员公信力。

  通知还明确规定,人民监督员由省检察院统一选任后,基层检察院不再自行组织案件监督,而是由市级检察院在全市范围统一组织。

  根据高检院的规定,通知还增加了人民监督员可以督促案件承办人全面、客观介绍案情,必要时播放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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