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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生无小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09日03: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李军 任华锋

  【地点】河北省吴桥县检察院

  【定格】通过发出检察建议,该院使一销赃案件灭失物的鉴定数额由数百元变更为9000元,一起盗窃农机案灭失物的鉴定数额由数千元变更为10万元

  河北省吴桥县是个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小县,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资金投入的不断增加,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侵害农民权益的事件在该县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吴桥县检察院立足县情,把查处犯罪数额虽小却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重要立足点,取得良好效果。

  2010年初,该院接到群众举报,称某乡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截留国家下发给养殖户的补贴款。该院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初查,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同时积极追缴补贴款,将追回的资金足额发放到每个养殖户手中,在农村群众中获得了“检察院办案又快又好”的口碑。2007年以来,该院先后查办了某村会计挪用土地补偿金108万元特大案件、某村2名村干部共同挪用土地补偿金20万元大案、某镇财政所干部贪污11.8万元公款案等一批涉农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2010年以来,吴桥县检察院按照“发挥职能、主动监督、规范执法”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主动监督的方式、方法和规律,通过强有力的法律监督进一步优化了全县法治环境。例如,在审查一起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法医在伤情鉴定中对轻伤和轻微伤的判断存在问题,同时,控告申诉部门也反映,有多起关于法医在鉴定中徇私枉法的举报。针对这种情况,该院及时安排力量深挖细查,一举查清了县公安局法医孙某为徇私情,故意将轻微伤鉴定为轻伤,致使当事人蒙冤的犯罪事实。又如,办案实践中发现物价鉴定部门对被盗和销赃物品鉴定价格畸低的情况,该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开展法律监督,最终使一起销赃案件灭失物的鉴定数额由数百元变更为9000元,一起盗窃农机案灭失物的鉴定数额由数千元变更为10万元,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李军 任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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