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维骏 苏先志
本报讯(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苏先志) 2月5日,正值大年初三,这天是湖南省浏阳市永和镇卫生院挪用公款系列案件延期侦查羁押到期的日子。
早上7点30分,浏阳市检察院分管反贪的副检察长张水生第一个赶到办公室。他召集反贪局长钟斌和办案组的干警在自己的办公室开碰头会,商议案件移送的工作。仔细查看案卷后,张水生在法律文书上庄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
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潘利国、公诉科内勤蒋吕和检察员刘翠玲按照事先约定,也早早赶到办公室,加紧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10点30分,刘翠玲和蒋吕以及一名法警一同到浏阳市看守所,根据分工,法警队负责文书送达,办理换押手续后,刘翠玲和蒋吕逐一提审了犯罪嫌疑人肖某和李某,告知其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他们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了审查起诉的期限。在全面了解和掌握自己的权利后,肖某和李某在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和委托辩护人告知书上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