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达林
今年回江西老家过年,儿时的记忆一时被悉数激活。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便是大年初一各家各户早早打开大门放鞭炮。天还没放亮,不知谁家的孩子等不及点燃了爆竹,打破了江南村庄的寂静,于是在一串串延续到天明的噼噼啪啪声中,乡亲们送出了新年“开门纳福”的祈愿。
在我们的传统习俗里,“门”其实有着非同一般的隐喻,蕴涵着敞向未来的“幸福门径”,因而即便是外出打工未归的人家,春节也要拜托邻里打开自家的大门,“闭门”被视为一种忌讳。这种文化意蕴,让我联想到佛语里的“法门”一词,所谓“入正法门,得智慧乐”。《法华经·序品》中也说:“以种种法门,宣示于佛道。”佛教有八万四千法门,皆是为得道成佛而设,“不二”法门乃是最高境界。可见,在佛法中,“门”乃是修行者入道的“门径”,与传统习俗中的“门”有着异曲同工的妙用。
但是,这种蕴含着良好希冀的“门”文化,于法治实践中却也有另一番截然不同的意味。这得从1972年6月18日凌晨2点半说起,当时有5个人潜入位于华盛顿特区的美国民主党总部——水门大厦而被捕,一次看似普通的入室盗窃,在一批“优秀记者”的“扒粪”下,最后演变成一场骇人听闻的政坛“窃听风云”。这一事件不仅创造出美国第一位辞职总统的神话,更给“门”注入了一个全新的公共阐释,由记者卡尔·伯恩斯坦和鲍伯·伍德沃德创造的词汇——“水门”,拉开了“门”字指称公共社会中一些丑闻的序幕。后来,从“水门事件”引申出的千奇百怪的“xx门”,均用来代指极具爆炸性的丑闻,比如差点走上尼克松老路的美国总统克林顿,其身陷莱温斯基的性丑闻就被冠之以“拉链门”。
在中国,“门”事件的概念是从2008年年初的“艳照门”开始的,作为一种网络文化,网友将发生的具有重大影响力或超强娱乐性事件,也效仿取名为“xx门”,而后一发不可收拾。刚刚过去的2010年,“门”字更是频繁出现在各种舆论载体当中,从惊艳世人的广西来宾烟草局长“日记门”,到触发网民疯狂声讨的河北“李刚门”,以及“打错门”、“缝肛门”、“早熟门”、“破处门”、“饭局门”、“摸奶门”、“风水门”、“茶杯门”、“学历门”等等,媒体上走马灯似的“门字诀”,搅沸了公共社会这“一池春水”。在极尽渲染炒作中,“门”也由传统习俗和佛教文化中的“门径”,演变成公共事件中世人窥视个中风景的“遮羞布”。
追根溯源,各色“门”事件的修饰最早源于“水门”这一建筑物的称谓,或许和我们通常所讲的“门”并无怎样的意义关联。但名称上的“同体”还是容易引发我的猜想。在以“门”冠名的公共事件当中,其实都隐含着“门内”与“门外”两个世界:“门内”藏着真相,藏着为数不多的人的私利;而“门外”则挤满了围观的人,他们渴望真相,寻求正义。这样的两个世界被一扇窄窄的“门”隔开,真相与正义各归其中,折射出公共生活里某种畸形的权力生态。套用鲁迅的话说,这世界上原本没有“门”,藏的人多了,便有了“门”。
其实,在一切丑闻事件中,“门”这一词根既是对一些人“关门”搞暗箱操作的讽刺,同时也寄托着公众对“开门”力量路径的期许。虽然虚拟的“门”总是企图关闭,得以让里面的人及其手中的权力安稳度过,而无需理会门外的喧嚣;但这样躲在角落里不见阳光,即便权力也会发霉,因而法治就是要极力打开这一扇扇“门”,让真相走出来,让正义照进去。只是在法治尚不健全的当下,反倒是公民的围观构成了“开门”的力量,如同那个不知名的孩童率先点燃了鞭炮,少许“扒粪者”的努力总会带来一串串涟漪的反应。君不见,那一道道窄窄的“门”口,拥挤了多少围观的公民!
当然,作为一种“门径”,法律方是打开公共事件“大门”的最终力量。它宣示规则,安顿秩序,尽可能地消弭隔阂与断裂,构筑一个适宜人居住的可信赖的共同体。它就像春节中的习俗一样,每年率先打破村庄寂静的人都会不同,但这种爆竹破晓却是一种不因人的不同而改变的“铁律”。
耳边的爆竹声将我拉回到喜庆的节日气氛中,望着各家装饰一新的大门,我在想:从开门放鞭炮到开门出示真相,二者其实都蕴涵着一样的目的——“开门纳福”,前者是家人的私情幸福,而后者则是共同体的公共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