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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有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09日03: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张仁平 黄小莒

  2011年1月1日,是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干警林方伟大喜的日子。当新娘余小玲知道爱人竟然还隐瞒了一段“情”史时,不但没有责备丈夫因此推迟回家筹办婚事,而且更为丈夫的有情有义所感动。这是怎么回事呢?

  2010年12月26日晚上10时许,闽中山城尤溪县天寒地冻,冷风嗖嗖,往日喧嚣的街道已显冷清。此时,到银行取款准备第二天回家筹办婚事的林方伟发现,一个衣服褴褛的少年躲在银行自动取款机房避寒,但单薄的衣服抵御不了刺骨的寒冷,裸露在外的两个脚趾已被冻得红肿,少年冷得不停地颤抖。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家?”小林问道。当得知这个名叫乐宣郎的少年来自乡下,已经在县城流浪多日时,林方伟买来了面包和牛奶先让小乐充饥,并带他到旅馆往下。在这个寒冷的冬日,露宿街头的小乐,第一次感受到了温暖。

  小乐是该县汤川乡黄林村人,在他很小的时候,亲生父母就去世了,养父是村里的五保户,生活本来就不富裕,小乐从小过着缺衣少食的生活。想到小乐的身世和寒冷的冬天,27日,林方伟上街给小乐买来冬装,里里外外把他重新“包装”了一番。这是小乐第一次穿上崭新的衣服,他似乎不敢相信,会有这么好心的叔叔关心他。

  给小乐添置了过冬的衣服,林方伟仍放心不下:“应该让小乐回家,得到大人的关怀,不能再过乞讨的生活了。”28日,林方伟把小乐送上车,留下了手机号码,并嘱咐他今后不要再流浪了,有事和叔叔联系。之后,他匆匆赶回老家古田县,筹备婚事。

  28日晚,林方伟接到汤川乡下井村民的电话称:“你的侄儿走失了,请速来领回。”原来,小乐到汤川乡下车后,不知道怎么回家,因此走到了下井村,一村民根据小乐提供的“叔叔”的手机号打来了电话。林方伟马上与乡民政办取得联系,安排小乐当晚回到了家中。

  2011年1月11日,林方伟回单位上班后,向黄林村支书了解小乐的情况,请村里多给小乐一些帮助。26日,林方伟乘汽车搭摩托车,辗转来到黄林村时已是晚上8点,他给小乐送来了新衣服新裤子新鞋和年货,让小乐过一个温暖愉快的春节。

  检察官真情关爱小乐的事在村子里传开了。村民们表示,检察官关心一个与自己非亲非故的孩子,同在一个村的邻里乡亲就更应该帮小乐一把,只要大家都出一点力,多给一点爱,小乐就会少受一点苦难,多一点幸福。

  (本报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黄小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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