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一把手”权力监督。仅从报道所涉12个案例分析,涉及“一把手”8人,占67%;涉及分管工程建设的副职4人,占33%。由此不难看出,工程建设领域的重点环节、重点对象,主要是指与工程立项、审批、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实施及工程质量管理等环节的部门领导干部,尤其是单位“一把手”。从达县原县委书记陈光礼受贿2000多万元的案情发现,他要么给相关部门“一把手”或直接负责的领导干部打招呼,要么亲自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或者亲自牵头组织实施,轻而易举地在承揽工程、推进工程进度、工程款结算等重要环节为承建方提供帮助,把“一把手”、“财务一支笔、用人一言堂、大权一把抓”现象演绎得淋漓尽致。权力的过分集中,致使各项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各种监督措施流于形式,还常常出现查办一人,带出多人的窝案、串案现象。
四川省中江县检察院检察长樊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强化“一把手”权力监督刻不容缓。要充分发挥纪检监督的作用,督促“一把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等规章制度。同时,敞开大门,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把手”监督的重点,变离任审计为任期内审计,并且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提拔、奖惩的重要依据。
——健全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目前的项目审批,一般仍需经过8至10个部门、18至20个环节。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审批程序复杂,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现象仍然存在,导致各自为政,管理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监管乏力。
因此,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执法力度,变被动检查为主动检查,变突击性检查为经常性检查,变听汇报、看资料检查为突击性实地检查,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认真查找和纠正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川省宣汉县检察院检察长郭强告诉记者:“针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创新、完善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的有效办法。”
——打击“两手硬”,预防处处在。法律虽然将行贿行为定罪,但由于法律对行贿犯罪的量刑较轻和行贿取证定性较难的原因,实际办案中存在“重打击受贿犯罪,轻打击行贿犯罪”的现象,受到查处的行贿人较少,受贿人较多。治理工程领域商业贿赂,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加大办案力度,多渠道拓宽案源,深挖细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环节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谋取私利等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手软。
——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对重点领域的重点项目进行跟踪调查和服务。四川省郫县检察院预防科科长彭祖君认为,坚持开展法制“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活动,多形式进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培养公民对法律的畏惧感,提高全民反腐败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全方位减少和预防行受贿犯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