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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桥检察工作站的一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09日03: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徐德高 金志锋 邱楠

刘桥检察工作站的一天

  检察工作站干警与村干部共商化解村民纠纷的办法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

  【定格】检察官赶到现场,有针对性地向王某析事明理,劝其权衡利弊。40分钟后,王某终于想通了,动手将自己毁损的分界线重新做好

  据了解,截至2010年底,江苏省南通市检察机关已在基层街道和乡镇相继设置了28个检察室和100个检察工作站。1月7日,记者前往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采访,检察长李建国以该院驻刘桥检察工作站为例,向记者讲述了这一工作平台致力于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故事。

  2010年10月18日一大早,该院驻刘桥检察工作站站长陈静便和同事一起驾车去上班。刘桥工作站是通州区检察院在全区设立的20个检察室(站)中路途较远的一个,有40分钟车程。路上,想起村民王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陈静既欣慰又担忧。欣慰的是,一周前,在检察工作站的主持下,当事双方已就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并已履行了协议;担忧的是,引发案件的根源是多年未能解决的界址纠纷,只要根源还在,两家今后仍会矛盾不断。“这次一定要实现案结事了,治了本才算把工作做到家。”想到这,陈静不由加大油门向目的地赶去……

  原来,刘某长年在两家房屋之间的过道中摆放大量杂物,引起王某不满,双方经常唇枪舌剑。2010年8月12日,两人发生扭打,刘某被打成轻伤。2010年9月28日,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人经审查认为,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双方又是近邻,简单地就案办案不仅不能解决两家的积怨,还会添上“新仇”。于是,承办人与刘桥检察工作站联系,希望借助检察工作站解决纠纷。

  2010年10月11日,副检察长曹卫星与刘桥检察工作站干警会同当地政府、派出所工作人员,主持了该案的调解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当事双方愿意不计前嫌,达成赔偿协议。

  8点15分,陈静一行到达刘桥检察工作站,立即联系当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派出所、村委会,说明此行目的。检察官意在治本的考虑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得到各方认可,大家商定一同前往王、刘两家。

  9点,检察官与相关人员分别找王、刘二人谈心,寻求两家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一个多小时后,当事双方都同意比照两家的房产使用证对现场进行测量。短短20多米的分界线整整测量了两个多小时,只因分界容易、认可难。在检察官诚恳耐心地劝解下,王、刘两家从自身长远利益出发,确定了分界线。这时已是下午1点。

  下午3点,陈静和同事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了解情况时,接到村委会工作人员的电话,得知王某将刚做好的分界线毁损了一部分。陈静分析,王某这么做是心存侥幸、意图挽回颜面,如果不尽快促其打消错误想法,调解成果很可能付之东流。他们再次赶到现场,有针对性地向王某析事明理,劝其权衡利弊。40分钟后,王某终于想通了,动手将自己毁损的分界线重新做好,承诺两家纠纷到此为止。

  下午4点30分,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陈静和同事再次来到村委会,请村干部平时多关心、开导王某,促其认真吸取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本报记者徐德高 通讯员金志锋 邱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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