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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数大院”到“人才大院”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09日03: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崔洁 肖水金

  “我是名副其实的‘高位接班’哪!”听记者问起履职经历,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俊感慨地说。2007年11月,业余时间正攻读武汉大学宪法行政法博士的他受命来到江宁区检察院。当时,前任检察长汤在勉刚从高检院捧回“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的奖牌。“记得到任那天,我在院荣誉室里呆了很久,感觉压力很大。”

  深思熟虑后,王俊选择了人才强检的道路。他倡导开展各类检察文化活动,以读书月、登山比赛、拓展训练等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培育团队精神和过硬的纪律作风;他组建周末专家课堂,邀请理论和实务届的专家学者来院授课,从来座无虚席;他深入研究当代检察理论,以《当代中国检察权性质与职能研究》一书激发了全院干警学习研究检察理论的热情。“2008年以来,我们共受到上级部门的各类综合性表彰203人次,在由‘人数大院’升级为‘人才大院’的道路上成功起步。”

  一个“高位接班”的博士检察长,带领一个已经站在荣誉高峰的基层检察院,在时代的潮涌中实现了“超越发展”的理想。且看他的麾下——

  “在路上”的汤文国

  “在路上”的汤文国“真抱歉,汤检不在,他一大早就去天生桥办案指挥中心了。”虽不是贸然来访,但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反贪案件的进展让采访对象——分管反贪的副检察长汤文国失约了,只留下一份过于简单的简历:汤文国,1963年出生,1982年进入检察院工作,历任反贪局综合科科长、控告申诉科科长,2000年被任命为副检察长,分管监所、民行和反渎工作,2008年调整分工,负责反贪、反渎、控申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为完成采访,记者只能求助于几位部门负责人。

  “在我眼中,汤检很神,想做的事几乎没有不成的。”控申科科长王宝国说,“2000年我在监所科,他分管监所工作,提出要在监管场所查办几起职务犯罪案件,结果我们接连查处10余起监管人员受贿案。2009年我到控申科,汤检又主持推出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首案救助被害人2万元。”

  “这个我同意。”民行科科长张波补充道,“2008年我们在全省率先开展督促起诉工作,2010年督促起诉18件,都得到法院支持,为国家挽回损失近2亿元。”

  “哪有你们说得那么神,我觉得汤检有时挺不近人情的。”预防科科长金霞说,“2010年我们开展警示宣传教育309场次,预防咨询活动189次,预防调查52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6件。他还要求我们立足‘侦防一体化’机制,从案件初查开始就提前介入;全区140多个重大工程项目,他要求我们零距离接触,逐一建立工程廉政监察档案;在拆迁安置、流动人口管理、投资审计等领域,他要求我们全方位做好预防工作。咱们预防科一共只有两个人,你们说这是不是有点不近人情?”

  “你们说得都不对,汤检只是个用心工作的领导。”反贪局综合科副科长翟建军说,“每一起案件他都特别上心,他提出的线索二次评估机制,激活了很多一度无法成案的线索。”反渎局局长易家春抢过话头:“反渎局自成立以来就由汤检分管,市院考核我们年年拿第一。”

  心想事成的神人?不近人情的人?用心工作的人?也许都是,又都不是。汤文国曾说:“追求理想的路既艰且苦,有些人放弃了,我只不过一直在路上而已。”

  “新铁娘子”陈琳

  她五官不算出色,但见过她的人都能很快记住她。尽管1978出生的陈琳如今已是一个5岁孩子的母亲,是侦查监督科副科长,也是全市唯一连续两届获得“十佳侦监能手”称号的检察官,但在老一辈同事们眼中,她和当年刚进院那会儿一样,是个“泼辣的小姑娘”。

  自2002年被任命为公诉科助理检察员以来,陈琳平均每年办理案件140件200余人,居全院之首,且办案用时短、质量高,无一撤回起诉、判决无罪或被法院改变定性。2005年,院领导考虑她怀孕不方便出庭,将她安排到侦查监督科工作,当年她便以平均4天结案的速度刷新了侦监科的纪录。

  2005年10月,陈琳休完产假回到工作岗位。为了能同时照顾家庭,陈琳选择了早晨早点到单位,先工作一会,再回家哺乳,每天往返4次。2006年春天孩子一断奶,她就参加了南京大学法律硕士课程的学习,每天由南到北,要穿越大半个南京城。这位年轻的母亲,在学习、工作和家庭之间穿梭往返。2006年涉案金额2.1亿元的江苏观方科技公司非法传销案,2008年轰动江南的韩荷香非法经营案,2009年全市瞩目的中国女人街砍手案,2010年朱建章等18人组织、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她的办案经历可圈可点。

  没必要问陈琳家庭重要还是工作重要,因为她一直处理得很好。只是她的丈夫告诉我们,为了案子她有时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有时又累得靠在沙发上就睡着了。“我比较贪心,想两全其美。家庭和工作任何一门课不及格,我都会觉得自己的人生是失败的。”陈琳说。

  “会发光的石头”姚叙峰

  姚叙峰2005年大学毕业,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江宁区检察院,喜欢打篮球、玩游戏、看网络小说。“我们都挺佩服姚检察官的。”江宁区一位派出所民警说,“案子到了他那,他总有办法补齐补强证据。”

  2007年初,江宁区发生了首例信用卡诈骗案。言某以租房办公司的名义,骗取房屋出租人钟某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在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刷卡消费超过20万元,案发前已还款7.3万余元。公安机关以言某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言某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将决定本案的定性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还是信用卡诈骗罪。针对言某“我有还款记录,只是利用信用卡缓解资金紧张”的辩解,姚叙峰会同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共同前往银联补充取证。他从数百笔刷卡记录中整理出7万余元的还款记录,发现其中一部分是在银行有所发觉的情况下归还的,另一部分系还款期限内必须归还的最低额度,从而确定了言某还款只是为继续诈骗创造条件。铁证面前,言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姚叙峰严密的逻辑论证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与经验丰富的老公诉人比,我还是个新兵,只有靠多办案才能积累经验。”为此,姚叙峰主动承担了全科40%以上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10年,他在第四届“南京市十佳公诉人”评选活动中一举夺魁。“是金子就会发光,我身边获得各种荣誉的同事太多了,我充其量也就是块石头,可是我想,大家都在发光,我这个石头也不能太丢脸啊,打磨一下,大概也可以发点光吧?”小姚说到这里,憨憨地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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