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 经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批准,中央军委近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党委工作条例》)。
《党委工作条例》是规范军队党委工作的基本法规,是军队各级党委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2004年4月中央军委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对于规范和指导各级党委工作,加强党委班子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订《党委工作条例》,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军队党的建设、规范军队各级党委工作的重要措施。
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胡主席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总结吸收部队党委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针对党委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新形势下军队各级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党委的职责和议事决策程序、党委的领导作风和制度以及监督与责任追究等,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
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着眼更加牢固地确立科学发展观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重要指导方针地位,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写入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把研究部署学习科学发展观作为党委全委会、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把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符合的思想观念作为党委领导作风的重要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贯彻和体现了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思想政治建设“三个确保”时代课题、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为根本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各级党委班子建设和建设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党委班子,以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重要思想。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充分体现了近年来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党组织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新规定,充分吸收了近年来部队各级党委在工作实践中探索总结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制度成果,条例的发布施行,将进一步规范军队各级党委的工作,促进军队各级党委的建设,提高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增强党委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党委在推动部队建设科学发展和带领部队完成各项任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