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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2月8日讯(记者 王爱科) 记者2月8 日采访获悉,因办理住房裁决分户的法律文书被撤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市内四区288户分户房房产证下达了注销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原房屋权利人可持身份证和原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向国土局房地产登记中心各区交易处申请现有分户房屋的合并登记。
据悉,岛城严格控制拆迁过程中涉及到的分户析产,已经办理业务的也全部由市中院重新审核,截至目前,共有519户分户房的房产证被作废。而岛城私有住宅房屋分户的条件共3条:一是房屋未列入拆迁范围;二是房屋为非成套住宅;三是分割后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9平方米,或使用面积不低于13.8平方米,分开后能独立使用,且不改变和破坏原来房屋间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