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政部慈善司司长王振耀:残疾儿童福利机制亟待健全
在孤儿养育福利机制建立后,当务之急是建立残疾儿童福利机制,对有残疾儿童的家庭,政府须给予补贴,这样才能杜绝这种现象,有了残疾儿童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的确负担很大,国家须转变思路,照顾儿童在很大程度上应是政府责任,可以这样认为:“父母是在替国家养育儿童”,如出现重疾儿童的家庭,政府要对其父母工作进行保障等。
早报记者 鲁勋
对于各地屡见不鲜的拐卖儿童行乞现象,甚至将儿童打伤致残行乞等极端现象的出现,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原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昨天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在很大程度上仍是政府责任的缺失导致,归根到底还是儿童福利制度并未健全。在孤儿保障制度得以实施后,王振耀认为,当务之急是完善覆盖整个儿童福利制度,尤其是建立残疾儿童福利机制。
据了解,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有关“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犯罪规定,这是我国法律治理童乞现象的一个进步;而《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从法律上说,乞讨儿童本不应存在。《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年满六周岁的乞讨儿童都应接受当地政府的调查和救助。而对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在“家庭保护”出现问题之后,“行政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理应无缝衔接。但是,在全国各地的网友拿起相机拍摄乞讨儿童后,发现各地几乎都有乞丐儿童,东莞“丐帮”、阜阳“瘫子村”等再次进入公众视线。早报记者在阜阳宫小村调查时发现,从这里走出去的残疾童丐几乎遍及全国,除了被拐的外,也有不少父母将残疾儿童送至此处,并与“带香者”签署协议,允许其带着孩子行乞,甚至享有分成。
王振耀认为,这些极端现象的出现需引起反思,在孤儿养育福利机制建立后,当务之急是要建立残疾儿童福利机制,“对有残疾儿童的家庭,政府须给予补贴,这样才能杜绝这种现象。”王振耀承认,有了残疾儿童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的确负担很大,以前计划经济时期,相关的保障有一定的经验,现在需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福利制度,这些在国外都有成熟的经验可循——国家必须转变思路,照顾儿童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政府责任,可以这样认为:“父母是在替国家养育儿童”,比如出现重疾儿童的家庭,政府要对其父母工作进行保障等。
“‘微博解救乞讨儿童’引起社会关注是好事,但仅仅靠道德谴责和公安解救是不够的。”王振耀认为,相关的社会福利制度一天不到位,就必然有各种丑恶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