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其浩(上海科技情报研究所研究员)
创新的障碍在哪里?除了文化因素、体制弊病,乃至外部竞争对手挤压等等之外,我觉得还应该审视一下现在层出不穷的促进措施。总体来看,其中不少卓有成效,但也有“花拳绣腿”,未必踩在了点子上,个别的说不定还在帮倒忙;另一方面,构筑有利创新的环境,还有不少该做的事情需要补课。
对创新的检验和回报应该主要来自市场,要少搞考核评比,更不要吹捧
考核评比过多过滥早已招致批评,因为搞形式主义,增加了主管部门的“寻租空间”,影响一线科研团队的正常工作。其实,即使考核评比是公正公平的,反复叠加也会产生弊病,比如“马太效应”:前面得过奖的,再评其他奖就越来越容易,一个好点的团队和科研人员往往会重复得到各种奖项、称号,表彰的边际效应却迅速下降。还有一个负面影响很大的问题是乱发高帽子,有些明明是矮子里选出来的“将军”,一点技术改进,却被妙笔生花,又是“国际领先”、又是“核心技术”,但一进入市场,特别是面对国际竞争就露出马脚,这样的瞎吹乱捧不仅对科研团队和企业无益,更会败坏创新的名声。就算是真正有潜在价值的“隐型巨人”,由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去发现,也可能比政府部门做得更好。
对于那些阶段性的创新成果,重要的是帮助它们修成正果。好几年前有个科研成果实现了高价转让,于是被大大地宣扬了一番,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产业化并未实现。所以,与其过早重赏,不如扎扎实实研究问题,帮助更多的成果在市场上赢得成功。
对风险大、初始成本高的创新,可以有些补贴。但企业创新毕竟是企业行为,如果创新最后无法从市场获得足够回报,却要长期靠政府补贴维持,就是不合理的。美国也有抵税政策(比如研发开支的25%可以冲抵税基),但当今最耀眼的创新型企业,好像没有一个是靠着这些政策走强的吧?
对专利的推广应用要防止花哨和走偏,要拿出帮助专利实现价值的实质性措施
专利制度对创新的意义已是社会公认。但和发表科技论文一样,一件正确的事情也可能被异化而背离其核心价值。
现在许多新措施用心良苦,例如评选优秀专利、设法让企业以专利抵押贷款,还有建设知识产权园区、搞了许多推介专利的网站等等,应该说都有作用;但与此同时,不应忘记专利制度的精髓所在:我们更需要真正能帮助专利实现价值的措施。
比如,国内外都有机构帮助企业出售对本企业没有战略价值的专利,因为零星的专利常常难以找到识货的“下家”。我国台湾的工业技术研究院设法将它们“打包”,就是将某个专利与其他相关技术配套组合,有时甚至会为此买进一些相关专利——形成“技术包”之后,成交率显著提高。像这样的深度服务在大陆还非常罕见。
随着世界各国间的技术竞争愈加激烈,近年来专利官司诉讼量暴增,案值动辄上亿美元。一家美国公司控告生产销售黑莓手机的加拿大企业,胜诉后居然获赔6.12亿美元。这样的专利大战已经有点走火入魔,还造就了一批浑水摸鱼的职业“专利讼棍”。作为应对措施,国际企业纷纷组合,结成一个个“专利基金”,以放大企业的防卫能力。这是一个重要的国际竞争动向,急需我们的专业机构研究借鉴,通过监测为企业提供预警。
创新需要“深度信息”、关键信息的支撑,要求持续改进信息公共服务
创新需要强有力的信息支撑,其信息需求有以下特点:一是当前技术发展呈现颠覆性,行业内专家根据当前趋势推演出的预测往往并不正确,经验反会误事;二是更多的创新来自跨领域,有时是大跨度的“混搭”;三是信息需求广泛涉及政策变化、社会发展、民生需求等诸多方面。目前建设的研发公共平台已经初步实现了科技文献的共建共享,但还不能满足产业转型、企业创新的特殊需求——因为创新所需的关键信息,许多不可能出自正规的科技文献,而可能来自既不保密也不完全公开的“灰色资料”、特定的网络和人际社交圈,甚至是搜索引擎一般查不到的所谓“深度万维网”。这需要持续改进信息公共服务,这里仅就媒体可以发挥的作用说几句。
在《纽约时报》、《金融时报》等权威媒体及其网站上,不仅可以看到优质的科技综述,还时有大篇幅的产业和创新专辑。制药业是创新最活跃的产业之一,业内排名首位的专业博客属于《华尔街日报》。台湾重要媒体集团“联合报系”办了一批支持产业创新的电子报供免费订阅,包括信息科技产业报、数字出版电子报、信息科技电子报、数位之墙电子报等等。权威媒体凭借其专业采编队伍提供的敏锐的分析性报道,是一般网络媒体无法比拟的。反观我们这里,现在经济媒体数量不少,但依我看,对世界产业科技新动向的报道还不如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所以,构建支持创新的信息环境,仅媒体这方面就大有文章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