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了解到,农委认为,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非常必要,有关部门应做好立法前期调研工作。对该法的修订建议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章联生、赵静等61名代表提出两件议案认为,现行农业技术推广法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需要,应尽快修改,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职能任务、管理体制、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
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财政部等部门认为,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非常必要。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科技部、水利部、中国科协、中国农科院等单位对该法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总结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经验,结合执法检查报告以及该法的评估报告,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抓紧修订工作,争取2011年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