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两则有关烟花爆竹的新闻:来自公安部消防局的消息,2月2日零点到2月3日上午8点,全国共发生火灾5945起,直接财产损失1300余万元。而燃放烟花爆竹不当是导致火灾发生的主要因素。据环境保护部的监测数据,2月4日全国受监测的86座城市中,有27座城市空气质量属轻度、轻微污染,仅有两座城市空气质量为优。
实际上,关于节日期间禁止在街头或人口密集地方私自燃放烟花爆竹,一些城市早有相关禁令,但由于部分人认为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喜庆、传统的表现,加之相关部门监控不力,上述禁令在一些城市基本上形同虚设。
诚然,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确实是“传统文化”和“民间习俗”,作为公民个人,也确实有追求快乐喜庆的权利,“不能仅因不安全就禁止”确实有一定道理。其实,并非旧有传统全都值得继承,更重要的是这种传统还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并会浪费巨额社会财富。在香港,多年前就禁止个人在节日期间私自燃放烟花爆竹,但为了让公众依然有喜庆感,就采取政府统一燃放的方式来让市民过瘾。其实,统一燃放烟花爆竹,不仅能填补禁止公众燃放烟花后没有喜庆感的缺憾,还能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更能保护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作为肩负社会责任的相关部门,何乐而不为呢?
(读者 张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