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2月9日电 开学在即,长沙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近日联合下发长沙市2011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对择校费、校服等项目的中小学收费进行全面“限价”,以杜绝学校乱收费现象。
高额择校费一直是令不少学生家长头疼的问题。而长沙下发的中小学的收费标准中明确规定,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生执行“限人数”和“限分数”的政策,并取消原向学生收取的借读费收费项目。
为了减轻农民工子女就读的负担,长沙市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贫困学生实行“一费制”全免入学。外来学校学生和长沙市户口学生一样,无需缴纳“一费制”范围内的资费、作业本费,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即可入学。
此外,长沙对学校住宿费、校服收费也有明确规定。长沙取消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向住校学生收取的住校费,并规定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费每生每期不超过200元。城市小学校服不论季节,每套不超过50元,中学校服不论季节,每套不超过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