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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儿落户不能靠光靠一个省长的偶然批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0日00:05  红网

  1月22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赵正永为陕西省省长。当晚,得知这一消息后,西安市68岁的拾荒老太太陈淑英喜极而泣。何以如此?盖因经过赵永正省长的一纸批示,使她在街头捡来的3个女儿落了户,不再是“黑人”。用陈老太的话说:“赵省长是个大好人啊!我希望好人都一生平安!希望以后多关心我们这些流浪的人和弃婴。”(2月8日《人民日报》)

  赵省长关心弱势群体的民生情怀令人敬佩,但我们期待的是:对于弃儿这样的事情,不能靠省长批示,而须纳入职能部门常态化管理。

  陈淑英老人在西安市靠捡破烂生活了23年,期间她在街头捡拾了3个女婴,并含辛茹苦地将3个孩子养大成人,分别为14岁、10岁和7岁,但却遇到了落户的难题,大女儿张花花小学毕业后因为没有户口无法继续读初中。去年6月,《阳光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了这一消息,并进行了跟踪报道,同年7月15日,记者贺磊到省办公厅送去一封写给代省长赵正永的信和《阳光报》所作的前3篇报道。赵正永代省长阅后批示:“请西安市丁健同志阅。如反映属实应及时解决。”省信访局起草了一份《关于交办赵正永代省长批阅贺磊来信反映问题的函》,发到西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暨凤城路派出所。派出所经过调查和DNA鉴定,把3个孩子的户口落到了西安市儿童福利院的集体户口上。

  弃婴落户问题,大可不必费尽如此多的周折。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也就是说,只要陈老太向驻地派出所申报,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即可落户。简单问题所以变得如此复杂,相关各方都有责任。首先,陈老太有责任。据凤城路派出所张副所长反映,拾荒者陈老太太住所没有登记,给民警走访增加了难度。也就是说,陈老太本身也是一个黑户,捡来的孩子自然难以落户。更何况,陈老太对户籍政策不甚了了,大概也没有主动申报,只是大女儿因面临辍学才想到户口问题,如此拖了这么多年也就不难理解了。其次,民政部门也有责任。按照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社会上的孤儿、弃婴的管理和抚养,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显然陈老太捡来的3个弃婴,始终没有纳入当地民政部门的视野;此外,派出所也有责任。时下,派出所都有社区民警,对区内情况应该了如指掌,包括陈老太住所未登记、3名弃婴为落户的问题都须一清二楚。管辖区内有长达14年的黑户存在,不管是不掌握情况,还是知道了久拖不决,派出所暨片区民警都难咎其责。当然,我们没有理由过多地去指责陈老太,不仅因为她爱心可嘉,还因为她是一位弱者,且不了解相关政策和落户程序。

  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府机关必须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如真能够做到这一点,弃婴落户问题就不会再惊动一省之长了。

稿源:红网 作者: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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