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的2011年工作要点中获悉,今年我省将切实做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制度,提高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制订出台《湖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据悉,2010年我省先后发放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补助款、高中彩票公益金、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款、高校国家奖学金与助学金等各类专项资金7.32亿元,共资助了不同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133.25万人次。今年我省将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定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到3档。
此外,我省将全面部署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管理,建立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库,实施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落实高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记者胡力丰 实习生江亚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