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岩在《社会基础变迁与民法双重体系构建》(《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一文中认为,民法体系分为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内在体系的价值取向导引外在体系,而外在体系的各个要素——概念、规范与制度构成内在体系的载体。随着社会基础的变迁,现代民法内在体系形成了意思自治、保护弱者、信赖保护与自己责任的基本原则,并渗透到外在体系的基本概念、规范与制度中。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应结合中国社会基础,重视民法双重体系的构建。通过定位民法中的“人”,梳理现代民法的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在物权法与债法中的体现,检讨中国民法各个具体部门法的瑕疵,以此推动中国民法典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