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志坚 蒋忠平 王雪强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蒋忠平 王雪强)1月28日,被告人吴某走出法庭后一再鞠躬向办案人员致谢,感谢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检察官的调解,使他得到了法庭的从宽处理,可以回家过年。
吴某的岳父因土地纠纷,与被害人李某一直存在积怨。2010年11月的一天,双方又因琐事发生冲突。吴某当日下班后,见岳父吃了亏,便和家人一起冲到李某家里,砸坏被害人家的大门、水箱,并将被害人打成轻伤。为此吴某被刑事拘留,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在审查批捕环节,检察人员经多次调解未果。
2011年1月,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人员再次开展调解工作。1月23日,检察人员结合案情,启动“三调联动机制”,专门赶到被害人所在乡镇,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和当事人所在村委,共同对该案再次展开调解。
围绕法律、道德、亲情,经6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细致劝解,使被害人认识到,吴某被关几个月,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即将过年,看到吴某被关在看守所,李某一家人心里也不是滋味。因此,李某主动接受调解,吴某家人也诚恳地向李某认错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双方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根据该案的调解结果,当天,检察人员就将该案移送至法院,依法提出了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并建议法院尽快开庭。
1月28日,法庭根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庭后,吴某高兴地与妻子、岳父等家人一道走出法庭,回家准备过年。“看到他被放出来了,我们一家人也很高兴的!”庭审后,前来旁听的李某对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