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钟文) 为加强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和工业集中发展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记者昨日从市经信委获悉,《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建设管理导则(试行)》于日前正式印发。根据该管理导则,一二三圈层将按照一区一主业的要求,分不同产业进行定位发展。同时,园区内主干道路建设宽度原则上不得超过30米。
发展定位
界定一二三圈层的产业发展
加快建设与成都城市定位相适应的现代工业支撑体系——园区内聚集大量产业,产业集约化程度高、产业特色鲜明、集群优势明显、功能布局完整,是现代化产业协作区和实施工业化的有效载体。
在产业定位方面,该导则对一二三圈层的产业发展作出了明确界定:按照一区一主业的要求,围绕主导产业聚集发展、成链发展、关联发展,形成集聚。
其中: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中心城区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工业管理、投融资、研发、营销、采购和生产总部,带动与之配套的流通、信息、金融、商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近郊区县主要发展汽车制造、电子电气、装备制造、新能源等现代制造业和仓储运输、物流配送等配套性生产性服务业,与中心城区、远郊区联动发展,形成产业集群。
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远郊市县积极承接中心城区、近郊区一般制造业和加工工业转移,主要发展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食品、家具、制鞋等传统优势产业,石化、建材等资源性特色产业和一般性加工业,带动相关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
园区规划
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不超2%
市级成立全市工业布局和开发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各区(市)县也应设置相应园区管理机构。
根据区(市)县发展战略规划和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编制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确定工业园区的位置、规模和性质。对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进行市场、要素、产业链、产业集聚促进等方面的分析和谋划,按照培育核心竞争力、形成产业链、体现柔性组合的原则确定产业发展的总体战略和具体策略。
在园区内或周边规划仓储、物流、生产资料市场等生产性配套设施,原则上不超过园区总规划面积的2%。园区内集中规划的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园区总规划面积的5%;园区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总规模不超过园区总规划面积的7%。
园区建设
主干道宽度原则上不超30米
在园区出入口和重要路段建立形象标志或者展示牌,统一使用园区形象标志图案。轻工类企业原则上建三层以上厂房,重工类企业根据企业需要及工艺要求确定建筑层数,鼓励建多层厂房。园区主干道路(除通过该区域的城市主要干道外)宽度原则上不得超过30米,次主干道路宽度不得超过20米,支线道路宽度不得超过16米。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主干道路原则上不超5米,次干道路不超5米,支线道路不超2米。
市投促委、市经信委联合对项目准入、选址进行审查,其中不符合“一区一主业”原则的,按全市产业布局规划在市内和合作园区统筹流转。园区同时还应该提供投融资服务、综合代理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形象展示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