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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一遇”为何经常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0日03:21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张海峰 李剑桥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全省各类极端天气及由此导致的灾害事件的不断发生,“10年一遇”、“50年一遇”、“百年一遇”等等成为灾害报道中频频出现的热门词汇。如最新分析显示,目前全省气象干旱等级已达到六十年一遇。菏泽、济宁约为二百年一遇;枣庄、泰安、莱芜、临沂、日照、聊城约为百年一遇。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公众对这一热词仍存在不少误读,如有人提出:“我们的水文气象记录不过百年,就能计算出几百年?”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采访中记者发现,“X年一遇”的说法仍有一定争议。如一些气象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X年一遇”的说法太过笼统,难以真实反映历史上天气气候变化。

  “百年一遇,是指这个量级的事件在很长时期内平均每百年出现一次,但不能理解为每隔百年出现一次。实际情况是这种事件可能100年内不止出现一次,也可能一次都不出现。”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研究员陈翠英告诉记者。

  据介绍,水文学上根据降水量、洪峰流量等观测调查资料,按其出现的稀有程度,来衡量这一水文现象的大小和等级,称为“频率”。比如洪水频率常以百分比表示,洪水频率越小,表示某一量级以上的洪水出现的机会越少。洪水频率为1%,则为百年一遇洪水。通俗上也常用重现期(以年为单位)来表示,指某量级的洪水在很长时期内平均多少年出现一次的概念。

  我省最早的水文站建于1916年,自1952年起基本覆盖全省,有了确切的水文记录。目前全省已有各类水文站、雨量站、墒情站等5600处,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水文监测体系。陈翠英表示,实测的年限愈长,推求出的频率就愈准确,但并不意味着必须有百年以上记录才能计算百年一遇的频率。实际上只要有一段较长时期的的详细水文记录,比如30年,就可以此为基础通过一定的数学模型对水文现象的出现频率做出估算。

  实际上,并非只有山东,这个冬天,中国南雪北旱,南半球洪水滔天,欧美大雪纷飞,在世界各地严寒、暖冬、干旱、洪涝轮番上演,一些多年难遇的极端天气扎堆出现。

  省气象局气候中心高级工程师汤子东说,根据国家气候中心监测显示,2010年5月,持续近一年的厄尔尼诺事件结束,赤道中东太平洋海温迅速走低,7月进入拉尼娜状态,如今已形成一次拉尼娜事件,且此次拉尼娜在历史上发展速度最快。厄尔尼诺快速转向拉尼娜,自然界带来的麻烦没有变少而是更多了。(拉尼娜现象是指赤道太平洋东部和中部海面温度持续异常偏冷的现象,与该区域海面持续偏暖的厄尔尼诺现象相对应。)

  因此,尽管对“X年一遇”的说法是否准确,在学界也未达成共识,但没有人否认随着过量温室气体排放,带来了很多气候变化和异常,极端天气频发时代已经到来,换句话说,原来的小概率事件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比如自2010年9月下旬以来,全省平均降水量17.1毫米,是1951年以来同期最少值。全省平均无降水日数132.2天,也是1951年以来最多值。即便不以百年一遇来表述,也达到近60年来所仅见。

  陈翠英同时表示,对“X年一遇”的理解还要结合特定的时空限制,举个例子,去年汛期,经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频率分析,单站最大12小时降雨量聊城茌平县乐平铺水文站296毫米,相当于500年一遇;高唐、茌平、东阿、聊城城区等县区最大3日降雨量均达200年一遇。这里面的500年、200年一遇都是在12小时、最大3日、茌平、高唐等这些特定时空限制下计算得来的。如果脱离这些,就失去了意义。反过来说,如果在一个较大的时空范围内,百年一遇的事件频频发生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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