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9日讯(记者 王端鹏)今天,山东省教育厅公示第15批130所省级规范化学校和417所2010年复评合格的省级规范化学校。省级规范化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5年。
省教育厅前期组织专家对全省新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的134所学校和5年期满申报复评的671所省级规范化学校开展了评估验收工作,拟确定济南舜耕中学等130所学校为第15批省级规范化学校,山东省实验中学等417所学校2010年复评合格。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书面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反映。
山东省实行省级规范化学校随访制度。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省级规范化学校进行不定期随访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给予黄牌警告,进行为期1年的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或随访抽查发现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撤销其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同时自然撤销市、县级规范化学校称号。被取消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的学校,1年后可重新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被撤销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的学校,3年后方可重新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