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乞讨大多交家长带回 童丐成执法站熟客
早报记者 杨洁
上海轨道公安昨日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如果是成年人在轨交车站或列车里行乞,警方可以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进行处理;但如果是未成年人行乞,因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法律的真空让警方执法压力倍增。
因此,一旦发现未成年人行乞,警方根据流程,首先会对其进行身份甄别,然后再根据结果处理。
“甄别注重在乞讨儿童是否被拐卖。”轨道警方昨日说, 近几年较多发现的是流浪乞讨等现象,而非被拐卖,“主要是家长带领孩子或者指使孩子在轨交乞讨。不少孩子都不是第一次被发现。”
昨日查获的4名乞讨儿童都是轨交综合执法站的“熟面孔”,其中一名男孩被带进来过10次,另一名男孩则被带进来过13次。这些儿童对执法站也不陌生,一名4岁男孩和一名7岁男孩昨日来到执法站后,还不时打闹玩耍。一名来接儿子的母亲甚至说,她花20元钱给儿子买了个旧手机,“一旦小孩有事,或被警察抓住,便能给我打电话。”
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儿童在轨交乞讨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目前一般只能通知家长或监护人来领人,并进行教育。但是过一段时间,又能发现这些儿童重新在轨交上行乞。
对无人认领的儿童,则需经过其“自愿”同意确认之后,才能送往收容机构,“前提是必须儿童自愿。”
目前,警方只能依靠大量人力物力,每天出去巡逻,但应对乞讨儿童只能循环着“查获-放人-再查获再放人”的循环行为,导致执法成本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