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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录用“持卡媳”获社保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0日06:31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陈玺撼)昨天是春节长假后上班第一天,来自吉林的外来媳王希娟就喜获一张外来配偶社会保险费补贴卡,成为全市首位“持卡媳”。宝山区新年推出七条促进就业新政,其中全市首创的外来配偶社保政策将对录用外来配偶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鼓励,未来像王希娟这样的外来媳找工作将更容易。

  据介绍,从2011年1月1日起,招收录用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35周岁以上非本市户籍未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宝山区户籍人员配偶,并按规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将能享受宝山区外来配偶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12.5%计算,累计最多可享受3年。如以2009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566元计算,每录用一名外来配偶,用人单位每月就可获得约267元的社会保险费补贴。

  外来配偶因为年龄大、劳动技能水平和文化层次低,且人在他乡,往往容易成为就业的弱势群体。据宝山区人保局副局长苏卫东介绍,宝山区目前约有1.7万名外来配偶,大多数年龄在35岁以上,其中约有70%左右的外来配偶尚未加入上海户籍,有40%尚未就业,这些外来配偶大多集中在吴淞、张庙、淞南等旧型社区,当地就业资源相对较少,强烈的就业需求与难以实现就业的现实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造成了一些社会矛盾。王希娟告诉记者,自己到上海近10个年头,始终没有稳定的工作,就想找一家愿意为她缴纳综合保险的单位,才会有家的感觉。“有补贴,企业积极性高,录取的把握就更大了。”

  与外来配偶社会保险费补贴同时推出的还有自谋职业者专项补贴。根据新政策,凡宝山区户籍刑释解教及社区戒毒人员(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自谋职业并缴纳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个人所缴社会保险费金额50%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岗位补贴;此类人员实现市场就业的,给予个人每人每月500元的就业补贴。据悉,大多企业不愿录用刑释解教及社区戒毒人员,这些人员也存在管理难度,更愿意自谋职业。根据这些人员的求职特点,宝山区将原本给予企业录用刑释解教及社区戒毒人员的400元岗位补贴政策取消,调整为直接给予被录用人员的500元就业补贴,鼓励这些人员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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