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2月3日大年初一凌晨,沈阳五星级酒店皇朝万鑫酒店发生火灾,造成火灾原因是燃放烟花爆竹引燃楼表面装饰材料。
2月5日,国家环保部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大年初二当天,全国受监测的86座城市中,有27座城市因燃放烟花爆竹致空气质量受污染。
同日,来自公安部消防局的消息,2月2日零时到2月3日上午8时,全国共发生火灾5945起,直接财产损失1300余万元。燃放烟花爆竹不当是主因。
读了这几条新闻,或许有人会说,幸好深圳禁销禁放烟花爆竹,咱们的春节过得还算安全。然而这个安全系数有多高呢?事实上,从大年三十以来,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不少,在除夕到大年初一的高峰时段,市区内几乎处处可闻爆竹声。“年味”似乎浓了,但空气脏了,节日的安全真让人放心不下。
政府之所以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是基于消防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灾、人员伤亡的教训不胜枚举。二是防止空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大量释放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它们是人体健康的无形“杀手”。三是防止噪音污染。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那些需要静养的病人、受不了惊吓的老人和孩子,可谓祸害。此外,生产烟花爆竹要消耗大量的纸张、木材,燃放时会产生大量纸屑垃圾,这不仅增加了城市环卫工作的负担,也与我们倡导的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背道而驰。
早在1990年12月4日,市政府就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一边是禁令高悬,一边是爆竹声声,“禁放令”为何不能令行禁止?执法不严恐怕是一个重要原因。深圳进入禁放烟花爆竹城市行列迄今已有20年了,但因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而被查处的事却鲜有所闻。这固然与烟花爆竹燃放时间短不易取证,燃放者以小孩居多等原因有关,但相关部门的管理有没有覆盖到位呢?查处反应是否迅速呢?执法尺度太松、手段偏软,则必然导致法规难以有效执行,长此以往,法规就会形同虚设。这不应是一座法治城市当容忍的现象!执法,不能去迁就所谓合不合节日的“时宜”。禁放既然明文写入了法规,就应当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有关管理部门,就应当有效配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禁销禁放环环相扣,不留管理盲点,不因年节而网开一面,对违禁者及时查处。唯此,城市的安全才有保障,环境才能保持,法律的尊严才能真正得到维护。
“禁放令”考验政府,同时也考验市民的文明素质。保障安全,爱护环境,让自己更健康,这是现代城市生活的基本准则,这也是年节之时比热闹更重要的气氛。那种震耳欲聋、硝烟弥漫的“年味”,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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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改“禁”为“限”
网友舌战不休
对于燃放烟花爆竹是堵还是疏的问题,春节期间,网友们也在论坛上展开了舌战。网友“泪飞雪”发帖说,燃放爆竹是中国人春节的习俗,少了它就少了年味,许多人也难以免俗,并提出深圳可否参照北京、上海等城市改“禁”为“限”的做法,即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燃放规定种类的烟花爆竹。网友“开心就好”建议,能否在每年除夕、元宵解禁,由物业小区指定到安全地点燃放,满足部分市民的需求。
对于上述观点,很多网友也有不同看法。网友“漫步云霄”表示,并不是所有的风俗传统都该继承,何况燃放烟花爆竹本身既浪费钱又不环保,还存在诸多不安全隐患。网友“蓝色心动”直言,解禁后的北京今年春节的火灾数量增加了一倍,数百人受伤,甚至还造成了人员死亡,深圳绝不应该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