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孙锦)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该局与我市轨道交通建设的3家建设单位签订了《2011年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每个季度将对各建设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对于履责不到位、目标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据悉,此次签订责任书的分别为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3家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责任书上签字,并表示一定要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努力打造 “民心工程、精品工程、百年工程”,建设世界一流的现代化、集约化、一体化轨道交通体系,构建安全、和谐、稳定的轨道交通建设局面。
责任书主要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管理责任目标,并规定,2011年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不得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每条线创建市优质工程或优质结构工程的数量较2010年增加一倍;所有工地文明施工全部达到“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的要求标准,有关文明施工方面投诉量要大幅降低等。同时,责任书还从制度建设、组织保障、费用保障、责任落实、风险管理、应急响应等方面对建设单位提出了具体的管理工作要求。
而对于各建设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市住房和建设局每个季度将开展督查,对于履责不到位、目标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对个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