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年末的“保姆荒”、对本地家政服务质量的不满,不少上海高级白领对来自菲律宾的家政服务人员动了心。但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强调,按照国家现有规定,雇用外籍人员来沪从事家政服务,不合法。(2月9日《江淮晨报》)
这个“国家现有规定”,是指劳动部门于1996年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外国人来中国就业,必须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且事先应由政府审批。个人不是单位,当然不能雇用外籍保姆。因此,“菲佣”至今在内地无法合法化。
其实,在内地公民雇用“菲佣”不合法这个小问题的背后,是中国对外开放劳动力市场这个大问题。限制外国人就业,保护本国人优先就业,这是各国通例。2004年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就再次强调对“外国人入境就业”施行行政审批制度。
不过,当时严格限制外国人就业,是为保就业,防止挤压本国公民的就业空间;而如今,“保姆荒”的出现已是不争的事实。这样,相关规章就与社会现实有了差距:公众有需求却无法满足,政府又管不过来事实上存在的、为数不少的“外籍非法用工”。
因此,这方面的法律瓶颈需要打通。好在去年全国两会上,已经有人大代表递交了制定《外国人就业管理法》的议案。现在来看,这方面的立法步伐需要加快了。(袁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