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2月9日电记者吴亚东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了解到,2月2日至8日,乌鲁木齐市社会治安秩序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案件、火灾、交通和治安灾害事故。
据了解,为使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地欢度春节,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证警力在岗在位;各级公安机关投入大量警力,加强春节期间巡逻、值班、备勤工作,在全市各主要道路、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严防各类影响社会治安的案件发生,确保了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的总体平稳,为全市各族人民群众过春节提供了欢乐、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
据统计,2月2日至8日,乌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15614次,处警3275次,出动警力5321人次、车辆2554台次,办理群众求助95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