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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利非法买卖活体肾脏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0日08:47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9日讯记者李松黄洁通讯员辛祖国今年只有25岁的何林宣以非法买卖人体活体器官为业,两年间非法经营总额超百万元。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何林宣、叶卫华等4人,以营利为目的,多次为患者提供肾源,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08年,何林宣就伙同他人非法买卖人体器官,在北京朝阳医院,为患者张某等3人提供了肾源,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经营额为人民币37万余元。2009年间,何林宣又和叶卫华等人在朝阳医院,为多名患者提供了肾源,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经营额人民币81.8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何林宣等人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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