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中兴何南杰记者陈丽平近年来,安徽军事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做到依法调解,全程调解,多方调解,有效化解了涉军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司法实践中,安徽军事法院始终坚持从部队实际出发,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尊重当事人意愿,确保每一起调撤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程序合法、调解公正。受理案件后,他们认真分析案情,查找纠纷症结,耐心进行疏导,做到说理不厌其烦,释法字字有据,直到当事人想清楚、弄明白,从根本上保证了调解质量。对当事人矛盾冲突激烈的案件,做到分别调;对诉讼争议较小的案件,做到同堂调;对涉及面广、案情复杂的案件,做到多方调。去年3月,在办理某部两名现役军人债务纠纷一案中,由于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为防止对簿公堂进一步激化矛盾,他们坚持分别调解,办案人员分头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与此同时,与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取得联系,争取部队组织给予支持,协助军事法院进行调解。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言归于好,原告主动申请撤诉。5年来,他们共调撤各类案件19件,没有一件二次告诉,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在审理刑事案件中,他们始终把被告人能不能有效履行民事赔偿义务,争取被害人同情谅解,作为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民事和解。对认罪态度较好,履行赔偿义务的被告人,他们都依法从轻量刑,既帮助被害人得到民事赔偿,也促使被告人服判,安心服刑,接受改造。
2006年他们审理驻军部队一起故意伤害案。案发后,由于没有得到及时赔偿,被害人亲属到部队上访,将案情发到互联网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立案后,办案人员积极开展民事调解,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被告人履行了民事赔偿义务后,被害人主动向法庭求情,希望对被告人从轻惩处,双方实现了谅解。2005年以来,他们审理的6起刑事公诉案件,经调解所有被告人开庭前都履行了民事赔偿义务,被害人没有附带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