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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河北公审刘青山 张子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0日09:21  中国广播网 官方微博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召开公审刘青山、张子善大会。河北省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宣布刘青山、张子善犯有贪污罪,判处二人死刑,立即执行。刘青山捕前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捕前任天津地委书记。他们都是在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在艰苦的革命斗争中建立过功绩。但是,他们却在全国胜利两年多的和平环境中,蜕化变质,利用职权,贪污旧币金额近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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