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谢衍明)为博情人欢心,王先生先后付出了70万元,却不想婚外情被妻子发现,只得起诉情人讨要70万元,顺义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
王先生是一名在京经商的成功人士,由于业务关系需要经常乘坐飞机。2010年6月,王先生乘坐飞机时,认识了该航班的空姐夏小姐,之后两人成为朋友,并且发展成了同居关系。
其后,夏小姐称想买车,王先生于2010年9月份,在某汽车4S店购买价值50余万元的某品牌豪车一辆,并为该车辆办理了各种手续,交纳了车辆购置税等各种手续费用。2010年11月份,夏小姐想开店向王先生借款,王先生又从其银行卡上划给夏小姐20余万元,合计70余万元。2010年12月,王先生的妻子发现了其与夏小姐的关系,勒令其与夏小姐断绝关系,并要回其送给夏小姐的豪车及现金。无奈,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夏小姐返还豪车及现金。
夏小姐答辩称,当时她和王先生是谈恋爱期间,王先生是将车辆及现金赠送给她,不是她向王先生借钱,她和王先生之间的关系不是借贷关系,而是王先生对她的赠与。J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