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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砍妻儿男子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1日01:43  新京报 官方微博

  本报讯 (记者田北北)因为家庭积怨,40岁的马某用斧子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砍伤,妻儿失去知觉后,马某又把妻儿的手腕砍断,随后割腕自杀。儿子清醒后报警,经过抢救,三人均已脱离生命危险。日前,马某已被石景山检察院提起公诉。

  发生争吵后持斧砍妻儿

  去年10月10日,石景山区雍景天成小区内,马某在家中持斧子将妻子王某和12岁的儿子砍伤。据知情人介绍,事发前一天,马某曾到小区外的一家足疗店,被家人发现后,夫妻二人发生争吵。第二天晚饭时,两人仍然没有和好。

  当晚11时许,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冲突中,马某拿出斧子砍向王某头部,儿子上前阻拦也被砍伤。

  经抢救三人脱离生命危险

  见妻儿昏迷不起,马某又将妻儿的手腕砍断,随后砍断了自己的手腕。马某的儿子清醒过来报警,三人被送往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经鉴定王某伤势构成重伤。

  日前,马某被石景山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称家庭伤害案增多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表示,近年来,由于家庭内部积怨引发的伤害案件呈上升趋势,此类案件多为直系亲属之间发生;案件起因都是因家庭琐事、长期积怨引发,嫌疑人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而动杀机;三是作案手段恶劣,不但包括存在矛盾的家人,还包括无辜的孩子。

  检察官说,为了避免此类惨剧发生,家庭内部成员一定要学会处理矛盾,化解纠纷,打消犯罪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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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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