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庆合 卢志坚
本报讯(通讯员胡庆合 记者卢志坚)年前,农民工胡某与15位工友来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这些即将踏上回乡过年之路的农民工是专程来和检察官告别的。
2010年12月底,胡某和另一位工友代表其他十几个农民工找到工地主管讨要拖欠的18万元工资。在追讨过程中,胡某与工地主管发生言语冲突并进行互殴,致工地主管轻伤。2011年1月中旬,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至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院审查后发现,胡某因讨薪心切,一时冲动打伤了人,认罪态度很好,并愿意赔偿被害人相关费用。办案人员意识到春节将至,这种农民工欠薪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不能就案简单调解。办案检察官向领导汇报后,决定从全面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角度出发,协同职能部门将伤害赔偿和欠薪问题一并解决。
1月26日上午,该院检察调控中心找来了人民调解机构以及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一起对这起案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胡某支付给被害人8000元的伤害赔偿,被害人对胡某表示谅解,并承诺当天下午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18万元。1月27日晚上,拿到薪水的16名农民工乘上火车,高兴地踏上了归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