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子庆
近些年,一些高校毕业生将户口、档案等托管在高校或人才机构。有的超期空挂,给本人户档迁移、婚育、购房等带来不便,也给高校等机构带来管理难题。仅仅在武汉市,超期空挂户口、档案的大学毕业生累计超过10万。(2月9日《人民日报》
一个大学毕业生到一个城市工作,一般只能以“集体户口”的方式落户;若一个大学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找到工作,又不愿其户籍被打回原地,往往只能将其户口以“集体户口”的方式挂靠在当地人才中心。这类户籍的奇特之处是,它与民政、社保、计生等政策互相作用后,“主人”的相应权益被阻隔。例如,集体户口者没有在这个城市拥有房产或直系亲属,他们就结不了婚;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交纳社保;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等等。
根据公安部门规定,超过两年期限,还没有稳定的落户点,应主动将户口迁回原籍。实际上,不管有无超过两年期限,户口迁回原籍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为户口牵系利益,很多回迁户口地未必乐意接收。记得我一同学去年回迁户口就费了不少力,当地正在城中村改造,回迁户口涉及到土地分配、补助发放等。这不能不说是导致户口空挂的原因之一。
如此一来,户籍二元制之下,很多户籍空挂的农村大学生实在左右为难:户口挂在城市,却不能与普通市民同等享受相应权利;原本是农村人,却没有户口,更不能享受相应待遇。更有一些人无形中沦为“黑户”。
空挂户籍问题,折射出户籍制度弊端。我很赞成户籍问题专家王太元教授的看法:跟户口有关的不公正,90%以上不是错在户口本身,而在于将户口与各项社会利益捆绑在一起——这种“画地为牢”的管理方式在计划经济时代还适用,到了市场经济时代仍习惯性沿用,实在不该。更令人担忧的是,随着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分配不公的愈加明显,户籍与福利、权利绑定的关系似乎更加牢固。
因此,户籍改革的大方向必须给户籍“减负”,应该把它还原到“登记、统计、身份识别等”的单纯功能,改变用户籍制度管控多个社会领域的做法,特别是涉及公民的婚姻、教育、就业等基本权利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