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 记者10日获悉,文化部、财政部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明确,2011年底之前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根据两部门出台的意见,2012年底之前各级美术馆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一级馆、省级馆、省会城市馆、东部地区馆站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形成2个以上服务品牌;其他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
据介绍,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明确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益性文化单位性质,建立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对中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予以补助,对东部地区予以适当奖励。同时要探索建立公共文化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进行捐赠和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