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行动起来,关爱流浪乞讨儿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1日06:06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谈燕)近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开设的 “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引起全国网友、公安部门和媒体的关注。网友纷纷将所见到的乞讨儿童照片上传至微博,并对这一社会现象展开热议。记者昨天了解到,上海民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劝导、引导在地铁和街头乞讨的流浪未成年人进入救助机构接受救助。 (下转第3版)(上接第1版)对不愿入站的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服务;坚持“先解救、后救助”的原则,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未成年人的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利用流浪未成年人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应遭到全社会的强烈谴责,流浪未成年人是特殊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现在全社会都发动起来,体现了社会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关爱。政府各有关部门应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积极主动,各尽其责,打击震慑违法犯罪,切实做好解救保护和救助关爱服务,帮助街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回归家庭。

  据统计,去年本市共救助18岁以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3631人次,其中,由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救助的有600人次。对在地铁和街头乞讨的流浪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将继续主动予以人道主义救助保护,并做好关爱服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各级民政部门正积极采取行动,强化救助站内服务和管理,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站内把未成年人与其他救助对象分开,根据他们的特点,安排生活起居和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社工作用,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专业介入服务,并加大甄别、检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领、冒认。对于流浪未成年人返乡、安置,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力接回的,采取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接回或护送返乡的方式;此外,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等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帮助。

  另据了解,市民政局要求各区县民政局、各救助管理站进一步积极主动开展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切实做好对他们的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各区县慈善救助服务社将积极协助公安、城管部门开展主动救助,广大市民发现街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可护送他们去各救助管理站 (具体地址电话附后),也可拨打公安110、民政社区服务热线962200、城建服务热线12319给予帮助。

  上海市救助管理机构一览表

  机构名称地址 电话

  上海市救助管理站府村路500号62048414

  黄浦区救助管理站巡道街128号63664478-11

  卢湾区救助管理站中山南一路1105号甲53014395

  徐汇区救助管理站龙吴路2920号34621794

  长宁区救助管理站虹桥路2545弄22号52190558

  静安区救助管理站海防路421号62982016

  普陀区救助管理站真南路2201号52664610

  闸北区救助管理站彭江路240号56772595

  虹口区救助管理站春生街65号35050243

  杨浦区救助管理站宁国路76号65675720

  闵行区救助管理站沪闵路1810号64908699-11

  宝山区救助管理站罗店集贤路19号66860756(日)66861013(晚)

  浦东新区救助管理站唐镇顾唐路3078号58962567

  浦东新区南汇救助管理站 川南奉公路5928号20924247

  嘉定区救助管理站南翔浏翔公路1515号69175231

  金山区救助管理站石化六村641号57970004

  松江区救助管理站永丰街道周星居委会北庄67728319-109

  青浦区救助管理站青松路245号南大门59729431

  奉贤区救助管理站南桥镇光明社区文化南路7号57473233

  崇明县救助管理站港西镇草港路2800号69678197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