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海燕
昨天,市人大再次召开《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座谈会,养犬与不养犬的市民代表以及市人大代表受邀表达自己这方的意见。随着听证会、论证会和座谈会的层层深入,大家讨论的焦点从一户限养一条逐渐过渡到养犬人如何自律、规范上来。
“据初步统计,本市已登记的饲养犬只16万只,但没有纳入登记的有60万只,超过4倍以上。”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张凌介绍,随着本市犬只数量的不断增加,不规范养犬行为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日益增多,主要体现在养犬不进行登记,犬只伤人数量日益增加,2006年起每年超过10万起,犬吠、犬粪扰民,还有遗弃虐待犬类时有发生。
如何让养犬人做到自律,有效规范养犬行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史建三认为,对于养犬这样比较市民化的行为,不能过分强化政府的服务,而应当鼓励培育行业协会、行业机构来参与服务。上海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副教授叶文博说,有些养犬人不够自律,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养犬人很自律,他认为养犬人之间应该互勉,由文明养犬人去教育那些行为习惯不好的养犬人。还有代表建议,除了处罚手段外,能否做加法,给自律的文明养犬人某种奖励,由居委会开证明,证明他是文明养狗的主人,可以免检,或在防疫打针费用上给予减免优惠,甚至狗的牌子可以是“五星级”狗。
市人大代表徐晓青建议引进契约化管理,让养犬市民和居民委员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这样形成契约化的行为,养犬市民承诺自己愿意承担什么责任,而这种责任“不是你强加给我的”。徐晓青解释说,这个自律实际上是用契约在约束自己。
作为养犬人代表的黄迪诚说,养犬人和不养犬人之间应该相互尊重,立法应在养犬人与不养犬人通过互相谦让和尊重基础上寻找一种良善的制度。他反对由沪上居委会来审批养犬。同时他提出,对于执法方式,在确保执法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不要再使用铁夹子夹的方式,而是选择采用打麻醉枪等方式。
更多代表强调立法的可操作性。尹燕德举例说,按照条例,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配戴犬牌、束牵引带,有的要戴嘴套。路人如果遇到不规范的遛狗行为应该怎么做?市人大代表洪克敏提出,对于犬吠扰民问题,目前的条例草案中写了罚款200到500元,“但是罚过了以后呢?如果还是不解决吠的问题呢?”代表们建议,为了便于法律的可操作性,在立法时,就应考虑到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由具体职能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然后市人大对这一部分要有所监督,否则执法上会遇到很多麻烦和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