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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问责的招商躲不开“招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1日08:53  法制日报

  □法治观察

  潘洪其

  新华社《半月谈》记者最近就“发展转型期部分县委书记的执政心态”在各地采访,发现招商引资仍是不少地方的县委书记最重视的工作。比如,在主体功能已被国家定位为生态保护区、限制开发区的三峡库区,很多县市为了发展经济,仍然积极招商引资发展工业,甚至发展重化工业。

  县委书记最重视招商引资,县委县政府也最重视招商引资,可谓早已有之,在发展转型期是否“于今尤烈”,从《半月谈》的报道中不难窥见端倪。若要从其他新闻报道中寻找佐证,也可以顺手拈来:例一,2月9日(节后上班第一天),江苏滨海县委、县政府举行2011年度春季招商引资集中出征仪式,全县15个镇区和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组成23个招商小分队踏上招商征程,全面掀起招商引资新高潮;例二,2月9日,湖北宜城市召开“四大家”联席(扩大)会议,将招商引资工作列为“开局起步重中之重”,决定在坚持“全民招商”的同时突出“专业招商”,从全市精选干部成立四个专业招商小组,赴东部沿海、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开展专业招商。招商引资有利于发展经济,彰显地方政府的政绩,也能为政府完善公共服务、改善民生提供经济基础,因此备受各地县委书记之“最重视”,在多项工作中甚至位居“重中之重”,应该说是不难理解的。

  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招商引资的政绩,不惜以变通手段绕过政策“红线”,甚至公然违反政策和法律,用“零地价”、税收返还等方式制造政策洼地效应,最终引发经济纠纷、加剧民生问题或酿成严重的环保事件。这样的“招商败笔”近年来屡见不鲜,比如,2007年底宁夏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一家汽车企业,原计划投资18亿元,形成年生产卡车6万辆、微型车和乘用车3万辆的能力,预计年销售收入50亿元。由于地方政府头脑发热盲目拍板,加之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限制,这个号称要打造“西部汽车工业旗舰”的项目,3年内只生产了4辆样车,就以偃旗息鼓而告终。

  长期以来,许多地方对于如何招商引资,如何考核招商引资成绩,如何奖励招商引资积极分子,都有一套堪称完备的制度,唯独在如何追究“招商引资败笔”责任的问题上,出现了重大的制度缺失。仍以宁夏的“3年造4辆样车”事件为例,虽然经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权威媒体曝光,但至今也未见有关人员被追究责任。

  为避免出现更多的“招商败笔”,亟须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问责机制。地方人大应当制定相应的法规,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通过这些法规,一方面要明确地方政府为企业经营提供良好投资环境和优质公共服务的职能本位,有效约束政府出台招商政策的权力,完善招商决策的程序;另一方面,要形成完备的招商引资问责制度,使招商失败事件的责任追究真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特别需要明确的是,当重大“招商败笔”发生之后,地方人大应当依法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如何造成了决策失误、谁应当为此承担责任、是否存在渎职、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行为的问题展开调查。在特定问题调查的基础上,地方人大常委会应作出决议或决定,敦促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人员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敦促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大量事实和教训表明,招商引资本身并没有错,县委书记最重视招商引资也没有错,错就错在招商引资缺乏严格的问责机制。该是给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行为定立规矩、严格问责制度的时候了。那种不顾国家产业政策,无视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什么样的项目都敢要,什么样的优惠政策都敢给的“盲目招商”、“野蛮招商”,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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